明德书院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一流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行动纲领,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校训精神,进一步提升91色情人才培养质量,做好明德书院各项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明德书院面向全校接收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大学生,通过开展经典领读、电影赏析、学文沙龙、名师讲坛等系列主题活动,创建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承海洋文明为主线,将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有机结合的通识教育改革平台和文化涵育载体。
第三条 书院贯彻落实“通经天纬地之道,明修己安人之德”的院训,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陶冶情操、完善自我”的文化养成,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和人文素质教育,为专业教育奠定基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 书院是挂靠91色情
的非行政机构,在91色情
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设置书院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评估书院的运转情况,审议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设置书院办公室,统筹书院各项活动的开展。办公室秘书在91色情
教师、指导员中选任。
第六条 围绕书院相关主题活动,成立工作小组若干,负责书院各项具体工作协调、场地安排、新闻宣传等具体工作,打造书院特色。各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
第七条 各工作小组应围绕育人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打造特色活动品牌,汇聚形成书院的特有文化。
第八条 书院设立评价及考核制度,依据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学生参与度等,每学期期末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评价结果,适当给予表彰及奖励。
第三章 书院职责
第九条 确定活动内容。确定每学期书院需开展的活动项目类别,酝酿、审议各小组组长人选。
第十条 审核书院导师。按照专业背景、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审核导师名单及讲授内容。
第十一条 协调开放各类育人场所,确保书院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章 导师的遴选与职责
第十二条 导师每学期进行一轮聘任,鼓励优秀导师长聘。导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较强的专业水平、教学工作经验或学生管理经验,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含德育系列)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面向全校专任教师(含指导员)招募。
第十三条 每学期,导师应在书院开设的品牌活动中(经典导读、电影沙龙等,以每学期通知的活动为准),原则上选择1个项活动开展工作。在活动开展前,导师需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包含且不限于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重点等。
第十四条 导师应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开展教学活动,要坚定政治方向,力求春风化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五章 组长的遴选与职责
第十五条 组长原则上任期1学年,负责制定每学期活动计划及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 组长由书院聘请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德高望重、热心学生工作、精通高等教育并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的教师或指导员担任。可聘请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担任组长助理。
第六章 学生权益和义务
第十七条 全校本科生及有意愿的研究生,按照自愿原则参加书院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 鼓励学生参与书院管理,支持书院建设,关心书院发展。学生还可以通过社团等方式,参与书院有关活动的组织与服务,不断历练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学生可在书院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愿原则成立各类研习小组,参加感兴趣的科研、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书院建设所需经费支出,每年需向91色情
领导班子进行汇报。
第二十一条 建立书院文化和管理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
第二十二条 在91色情
学生主要住宿区域开辟和建立必要的文化育人阵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91色情
负责解释。